发表时间: 2026-09-30 16:08:20
作者: 天津市择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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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上企业注册商标,向来分为两种初衷:多数企业是为了打造专属品牌、沉淀品牌价值,助力企业长远发展;但也有少数企业,注册商标的唯一目的就是恶意“商标碰瓷”,妄图蹭知名品牌的热度牟利,同迈公司便是典型的碰瓷式侵权企业。
从2009年至2015年,整整六年时间,同迈公司持续盯上国民熟知的饼干品牌奥利奥,反复发起商标抢注,上演了一场荒唐的侵权闹剧。

奥利奥作为经典国际品牌,1912年诞生于美国,1996年正式入驻中国市场。凭借独特的口味以及“扭一扭、舔一舔、泡一泡”的经典传播话术,迅速深耕国内市场,收获万千消费者认可,成为家喻户晓的零食品牌,拥有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。
面对热度极高的奥利奥品牌,同迈公司心生蹭热度牟利的想法,对“奥利奥”相关商标执念颇深,开启了多次反复的抢注尝试。
2009年,同迈公司股东武某率先发起操作,主动申请两项“奥利奥”相关商标,企图借知名品牌热度抢占市场,不料直接被国家商标局驳回申请,首次抢注宣告失败。
首次碰壁并未让其收手。2012年,武某再次提交三项“奥利奥”商标注册申请,依旧因不符合注册规定,被商标局二次驳回,抢注计划再度落空。
接连两次失败后,同迈公司依旧没有放弃碰瓷的想法。2015年,武某再度提交两项第29类、第30类“奥利奥”相关商标注册申请。这一次,该申请不仅被商标局依法驳回,还引发了相关品牌权利人的正式异议。同年,同迈公司另一股东黄某也加入抢注行列,提交两项相关商标申请,最终同样以驳回收场。
六年时间里,同迈公司先后两名股东轮番操作,累计发起9次“奥利奥”相关商标注册申请,无一成功,全程颗粒无收。
多次商标注册全部碰壁后,同迈公司非但没有摒弃侵权碰瓷的想法、踏实经营自有品牌,反而打起了歪主意:既然无法合法注册,就直接擅自使用。
此后,同迈公司在自家薯片产品外包装、各类线下宣传物料以及线上宣传渠道中,在未获得奥利奥品牌方任何授权的前提下,擅自使用“奥利奥”相关标识,刻意模仿知名品牌,误导消费者、借机牟利。
同迈公司的恶意侵权行为,彻底触动了奥利奥品牌所属方美国洲际公司的合法权益。在多次沟通、劝阻无果后,洲际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,追究同迈公司的侵权责任。
洲际公司在诉讼中明确提出,同迈公司的行为既侵犯了其“奥利奥”美术作品的著作权,同时构成商标侵权,依法向其索赔351万元。
面对确凿的侵权事实,同迈公司却极力辩解,声称自身使用的“奥利奥”标识具备全新性与独创性。其理由为,自家标识在字体样式、色彩搭配、填充色调、字体大小以及文字排版连贯性上,均与洲际公司的正版标识存在明显差异,不构成商标及著作权侵权。
但法院经过全面审理、核查证据,最终依法认定同迈公司恶意抢注、侵权使用商标的行为属实。最终判决同迈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所有相关侵权标识,并向洲际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元。
这样的判决结果,早已是情理之中、意料之中。
奥利奥品牌自1996年进入中国市场后,经过数十年的深耕运营,积累了极高的国民知名度、市场认可度和品牌商誉。同迈公司从 2009年便持续发起近似商标抢注,本质上就是刻意攀附知名品牌热度、搭便车牟利的恶意行为。
九年9次商标申请全部被驳回,足以证明国家商标局已反复认定其申请内容不符合商标注册规范,属于侵权近似标识。在明知注册无果、明确知晓侵权的情况下,同迈公司依旧执意擅自使用侵权标识,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、恶意侵权。
纵观整场闹剧,同迈公司耗费六年时间、多次反复尝试抢注,最终9次申请全部失败,非但没有蹭到品牌红利,反而因恶意侵权付出了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代价,得不偿失。
依靠模仿知名品牌、碰瓷侵权谋取短期利益,看似省时省力、有利可图,实则游走在法律红线边缘,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。商标侵权、品牌碰瓷或许能带来一时的侥幸收益,但绝对无法长久立足。
市场竞争从无捷径可走。与其费尽心思投机取巧、蹭他人品牌热度,不如沉下心打磨产品、深耕自有品牌。
奥利奥独一无二,模仿复刻终究是赝品。摒弃投机心态,踏实做产品、用心做品牌,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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